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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66章 混血?啊呸,不就是杂交的吗?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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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媛媛,真的是你……”

一个男人冲了过来,就要抓黄媛媛的手,却被秦世明挡在身前。

“媛媛是你叫的吗?”

一张口,秦世明话里透着酸味儿,很明显吃醋了,就跟刺猬遇到天敌,下意识竖起汗毛一个道理。

自己的女人,岂容他人染指?

还想握手?

还叫“媛媛”?

老子还没死呢。

“你是谁?”

男人不爽的看了一眼秦世明,虽然个头比秦世明高一点,但无奈身板没秦世明厚实,想要拨开秦世明,却纹丝未动。

“我是她男人,你有意见?”

秦世明眉头一抬,挺起胸膛,是示威,也是宣示主权,捍卫主权。当然,秦世明也在打量着凭空出现的男子。

年纪二十五六,身材高大,体型修长,皮肤白皙,比一般女人都要白,大眼睛、高鼻梁,嘴唇很薄,头顶上抹着发胶,油光锃亮。

白衬衫,黑色九分小脚裤,一双名牌豆豆鞋,身上还散发着一股香水味儿。

这个男人很帅,堪比电影屏幕上的小鲜肉;

这个男人很骚,比雷虎杨柳岸会所里的鸭王还要骚气。

当然,这个男人很讨厌,他居然直勾勾的看着自己的女人。

“吴浩然,是你!”

黄媛媛讲话了,她也很震惊的看着对方,随后,眸光里隐隐有冷光闪烁。

“你认识?”

闻言,秦世明眉头一拧,他不太高兴,瞧黄媛媛眼里流露出的情绪,秦世明料定两人之间有故事,至少,过去有故事。

虽然每个人都有过去,但秦世明心里就是不舒服,就是不爽。

男人,谁还没点占有欲?

就跟很多男人离婚后,不允许前妻再婚,甚至操刀弄死前妻现任一个道理,秦世明就有这种心理,尽管他知道这种心里有些病态。

那又如何?

这是老子的,谁都抢不走!

“当然认识,他是我前男友,三年前那把大火之后,消失得无影无踪的前男友。”黄媛媛眼里恨意更浓。

三年前,黄媛媛堪比模特界的当红炸子鸡,那时候的吴浩然刚刚进入模特界,毫无名气,但人帅嘴甜会舔,对黄媛媛展开了猛烈攻势。

很可惜,黄媛媛刚答应先尝试着接触交往,一把无情大火,将黄媛媛烧伤,此后,吴浩然便人间蒸发,再也没了踪影!

“原来是前男友啊,竟然认识,不如一起吃点东西吧。”

秦世明一眯眼,他肯定是不乐意跟别的男人一起吃饭的,但黄媛媛的眼里带着恨意,那就另当别论了,自己的女人不开心了怎么办?

让她开心,让她舒服,让她爽!

这才是男人该做的正事。

“好啊好啊,好久没见你了,正好叙叙旧。”

吴浩然看着容貌恢复如初,不,比三年前更漂亮,更水嫩,更丰满的黄媛媛,眼里的淫邪根本藏不住。

如果能够再续前缘,那该多美妙。

至于秦世明,吴浩然根本不放在心上。

他没自己帅气,没自己有前途,要知道,吴浩然现在有超过一百万的粉丝,妥妥的网红明星,出席一场走秀,至少三四十万的收入。

这一次回国,就是为了参加一场活动,打算重返炎黄王国的市场。

云尚餐厅,是一家中餐厅,更是长河市一家颇有逼格的中餐厅,别看门面不大,也不奢华,但进门要求很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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