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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1章 天外飞仙一剑出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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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数的光在这一刻从四面八方天上地下无数的地方涌现,电光火石间就以光的速度凝聚起来,成为一个白衣飘飘的身影。

这身影面目模糊,衣角四肢甚至难有明确的轮廓,似乎是风凝聚的、云捏成的、光化成的、影汇集的,却有一种无法形容的神采,“他”手持斩铁草,然后做出了和刚才陆小凤一样的姿势,持剑对准了远处的薛笑人。

说来奇怪,陆小凤做出这样的姿势,就好像是一只野鸡把屁股翘得好高好高,有一种东施效颦、HD学步,滑稽又可笑的样子,但是这个姿势到了这个身影手中,那一切就都不同了。

他霸道,霸道得像是人间的皇帝,金口玉言威严无比。

他出尘,出尘得像是山上的仙人,与世隔绝不染尘埃。

他辉煌,辉煌得就如同将所有武学比作宝物,这一剑一定是那些宝物中的王冠上最闪闪发光的明珠。

一道兼之霸道、出尘、辉煌,还要再加上瑰丽、璀璨、明亮、无与伦比、无可抵御的剑光电闪而起,已穿过了薛笑人。

那剑光在瞬间凝聚又瞬间发出,瞬间刺中又瞬间消散。薛笑人双眼瞪大,身形一止,抬手并指如剑闪电般一送。

白衣飘飘的仙人消失了,重新化成了风云露光。

薛衣人的动作仍凝固在剑指发出的时候,忽然发出了惊天动地的一声怒吼,然后他抬起的右手忽然咔一声飞了出去——就好像一个人伸手拦在了一截高速飞驰的马车前的样子。

在那道飞射而来的剑光面前,甚至都未产生丝丝阻碍停滞,薛衣人的手臂简单得像一截木头般被摧枯拉朽地折断打飞出去。

他一扬眉,一变色,自己似乎都没想到会输得这么简单。

然后整个人身子一震,胸口处猛地扩散出一个大洞,那大洞贯穿身体,能够从前面看到后面,中间所有的血肉、神经、内脏,全都一下子消融了。

这种变化无比神奇、无比自然、无比迅速,就好像碰到了盐的蜗牛。

薛衣人在那一声惊天动地的怒吼后,就凝固着这个抬起断臂,胸口开洞,瞪大眼睛的样子,许久许久不动。

砰。

斩铁草从薛衣人身后掉了下来落在地上,它身上的红光也大为减弱,但这不是衰弱,而是被刚才那一剑残余的意境所感染了。

红光消退,取而代之的是一丝丝白光,渐隐渐长,时有时无,飘逸出尘堂皇霸道。

这是什么剑法?

什么剑法能有这样的神乎其神的威力?

李忘尘和宁中则都惊呆了,别说他们,周围乱战的众人也都为这一式惊天剑招的出现而惊讶震动,甚至在生死决战中都忘了继续打下去。

原随云皱眉低头惊叫,“天外飞仙!”

说话间实在难掩心中惊骇,脚下一个稳不住,失衡陷入水中,楚留香瞅准机会,屈指一弹,水中炸起一道水花,千百点露珠散乱如雨,罩身原随云浑身上下。

他本人紧随其后飞身而来,身影一闪,化作五六个楚留香同时出手,长袖一展如云舒云卷,嗖嗖嗖连续打出十八道劲力,每一道发出的时候位置皆有不同,唯一相同的就是尽数已臻至刚柔并致、变幻妙方的境地。

在出招的时候,楚留香双眸上还绑着之前的蓝色碎布,动起来的时候分明是碎布飘飘,可还是飘逸出尘好看到了极点。

原随云面色难看,知道自己被楚留香缠住了。

他本想像是解决陆小凤一般快速解决楚留香,就算楚留香轻功更好,但只要不是抛弃同伴离去的人,便任他轻功再好也就是多纠缠一会儿,还是要被自己解决。

他却不知道楚留香居然比陆小凤难对付这么多。

即使两人功力拉不开差距,招式水平也差不多,面对同样的攻击和险境,偏偏楚留香就是能够比陆小凤多一丝从容,多几分变化,多太多手段,最终轻轻松松地化解一切。

世人都知道他强盗中的元帅、贼人中的公子的名号——可原随云这时候才蓦然想起:这位香帅自出道以来,百战百胜,竟然从未有过一次失败!

相比起他的轻功、偷术、推理而言,好像是他在战斗过程里须臾之间做出的应对,更加的恐怖。

再加上原随云从初战伊始便始终耗费真力拼杀,又无法使用【难知如阴】,又要身在水面上防止下沉……一时之间过了百招,他非但未能如想象中轻取楚留香,反而陷了进去,如同深陷泥潭一般,自己逃不掉了。

其余两对也是愣了一愣,却也如原随云、楚留香一般继续厮杀不停。

霍休虽有大金鹏神力,兼具神速神力在身,大金鹏神力一拳一脚威能,皆有数十万斤以上的力道,世上大凡横练外功,也就只有金刚不坏神功、龙象般若功等能在其上。

但他偏偏碰上了精通武当流云飞袖的花满楼。

诚如霍休之前所言,和会使三十三门武功的原随云相比,花满楼只会一门流云飞袖;而即使是在这一门流云飞袖上的纯正、精妙上,亦是原随云胜过,毕竟花家是花钱买来的武功,而原随云却是用性命要挟的绝技。

常言道博而不精,可原随云的武功着实是既博大,又精深!

更何况,流云飞袖本身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武功。

霍休原以为花满楼是个很好对付的对手。

可霍休错了,他大错特错。

花满楼的武功不如原随云多,也不如原随云正,但是他的心却恰恰和武当山外的闲云野鹤、流云缓动极为符合,他的招式虽有瑕疵,这瑕疵却全给他的心境给补全了、满足了、化解了,甚至是更上一层楼。

这样的武当神功,正巧能应付大大金鹏神力这样的蛮力神功,一时之间居然还应付得恰到好处,游刃有余!

楚留香和原随云,霍休和花满楼,这两对人物本就相当,打了个平手还不意外。

但另一边,令狐冲面对金九龄居然也不落下风。

要知道,他功力本就是在场最低的一人,甚至还不如宁中则。虽然经历过了风清扬两个月的特训,将天下绝顶的独孤九剑习得七七八八,又苦修紫霞神功,已有了岳不群三分威力,但岳不群亲自过来也是被金九龄五招内毙了的货色,他却已在金九龄手下坚持了二十多招。

这二十招虽不算过得很舒服,却也绝非九死一生的凶险程度。

原来是金九龄手中无兵器,要拿住令狐冲须得伸手贴近,偏偏他动作再快,令狐冲却总能后发而先至,莫名其妙都能跟得上去,刺他手腕、眼珠、咽喉等要害处,几次三番围魏救赵。

他想要拿令狐冲长剑,令狐冲则将那“拿剑”的动作视作招式,也一一破过。

其实这是极为凶险的选择,金九龄若舍得放弃手腕、眼珠等一处,以伤换伤地拿住了令狐冲,令狐冲就是再有十条命也不可能存活下来。

偏偏金九龄自恃身份又爱惜身体,若面对令狐冲这么个小辈哪有这种以伤换伤的打法?

相比起原随云、霍休、薛笑人三人,他是个在意面子的人。正因为在意面子,所以他出行都要耗费大量财资,讲究极大排场,更才会被青龙会盯上,以利益相诱惑。

他不可能像薛笑人那个疯子,单纯为了杀人出名、震天动地而来,金九龄是为了钱加入青龙会的,为钱而来的人,自然不可能真正拼命。

他现在不想拼命,只是有点着急。

——我二十招还没能杀死这小子,大家会怎么看我?

——薛笑人会不会笑我,霍休会不会嘲我,原随云会不会看不起我?

——混账!这混账小子,怎么这样的有韧性,怎么这样的不死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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