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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2章 番外《扎职》二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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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哥文只身来见新界龙头,第一胆识就让对方心生敬意。给对方倒茶,也表示了文哥道歉的诚意,而丢牙签,又表明你想打我就奉陪的勇气。接着他软硬兼施,先说明是太子刚先挑事,自己光脚的不怕穿鞋的,用警察威胁对方,最终让对方投鼠忌器,揭过这一篇。

阿霆去练了拳击,变得更大只了。也从港大毕业,在校园里偶遇了米雪。

我只能说,阿霆的同学画风都跟他不一样,看来他也拉高了整个港大的颜值啊。哎,现在出来混都要港大毕业的了,简直不给人留活路嘛!(╯‵□′)╯︵┻━┻

在阿公的承认下,三人正式在帮会里承担了一个职位。

电影开始20分钟,男女主角第二次相遇,其实这次才算是米雪的正式出场,有台词有人物性格。从上一次在港大毕业礼上惊鸿一瞥,阿霆就喜欢上米雪了,这次看到有机会赶忙英雄救美。从米雪的穿着打扮和用一千元大钞买饮料可以看出来,她肯定不是什么小家碧玉。这一段有两个细节:混混来找事,米雪心生厌恶却毫不惧怕,甚至先出手推了缠着她的小混混一把;阿霆帮她解围又帮她付钱,她却据不肯受。从这两处可以看出来她肯定出身良好父母也宠爱,才养成这倔强无畏的性格。后面发生的事情也证明了这一点。

有很多人看完电影都说,这个女主角其实可有可有,的确,米雪这个人物的存在,除了给故事硬加上一条感情线之外,真的没有对情节发展产生任何影响。把她从剧本里剔除也不会对原本的故事走向发生改变——可能会有人说如果没有米雪,阿霆的结局就不会那么悲惨。事实上,导致阿霆的死最根本的原因是他要争“坐馆”,这一点是他从被人打的那天就决定了的,从挨打后,阿霆的性格和人生发生了很大转变,他从一开始的“保护阿妈讨生活”变成了“出人头地不要怕死”。他既然已经有了“牺牲一切也由他”的心理准备,就一心一意往上爬,正是他这种“做人就要狠到底”的性格才导致了他杀死阿明,与爱莲姐结怨,一定要争“坐馆”,最终被阿公借爱莲之手铲除的结局。

而每次阿霆被人绑走或出事时,都和米雪在一起,乍一看好像是因为米雪才让他总是身涉险境,事实却不是这样。如果没有米雪,他可能和别的朋友在一起,或自己一个人,只要仇家找上门来,他身在何处是不重要的。另一方面,与米雪的爱情也没有对阿霆的性格和人生产生决定性的影响——没有导致他性格上的变化。如果他第一次下定决心改变是因为爱上了米雪,才要出人头地;如果最后因为米雪的提议和她去了美国,逃过一劫,那么米雪在整个故事中是有决定性作用的。但实际上米雪只是一个锦上添花的摆设,她在阿霆的人生中没有起到任何作用,这可以说是剧本的一大问题。

有的人也许会说,米雪的存在展示了阿霆在爱情中的一面,但是在编剧笔下,爱情中的阿霆和其他时候的阿霆没什么区别,性格一样、三观一样。也有人说男人戏总是需要女人来调剂一下,但是和爱莲、阿栋妻子比起来,米雪这个人物充其量是个花瓶,因为她在性格上也没有任何亮点可看;而她身份的设定——阿霆老板的女儿,也是完全没有意义的设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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